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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山西的案子

聊聊山西的案子
先发下正式说法:
          12月25日,阳高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席某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某婚介所介绍认识。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在阳高县某小区的房屋内,被告人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被害人于当晚打电话报警。经阳高县公安局侦查取证,于5月5日对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6月27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向阳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阳高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经相关部门查证,被告人与被害人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双方的订婚行为属于民间习俗,不是法定登记结婚。此前网络传播的“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订婚发生关系后第4天,女孩控告强奸”“双方当事人为同居关系”“被害人有过婚姻史”“被害人给婚介所三万元介绍费”等传言,均系不实信息。请大家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尊重个人隐私,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另外,据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官网12月25日消息,阳高县人民法院审判长就席某某强奸案答记者问。
        12月25日,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席某某强奸一案,对席某某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本案审判长接受了记者采访,回答了社会大众关注的问题。
         记者:近期网络传播的 “订婚强奸案”,法院经过审理查明的事实和依据是什么?
         审判长:被告人席某某强奸一案,在网络上被传播为“以告强奸进行敲诈”“订婚强奸案”等。法院受理后高度重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婚介机构介绍相识后开始谈恋爱。交往期间,双方口头约定订婚彩礼18.8万元。5月1日,席某某家为二人举办订婚仪式,当日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戒指。同时,席某某及其父母书面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被害人的名字。5月2日中午,被害人一方按照当地习俗宴请席某某。饭后,席某某和被害人一同前往席某某位于阳高县某小区某楼14层的房内,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被害人拒绝,被害人称等结婚后再说。之后,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被害人情绪激动,实施了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等行为,还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后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房内。期间,被告人拿走了被害人手机,直到回家途中,被害人母亲打来电话,被告人才将手机归还被害人。当晚,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警。经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身体检查,被害人左右大臂、右手腕均有淤青;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卧室的窗帘被拉下掉落,客厅的窗帘有被烧过的痕迹。侦查人员也调取了小区监控录像,该录像显示被害人在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后又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案发现场14层房内。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进行询问,被害人称其在与席某某谈恋爱期间,曾明确向席某某表示过自己反对婚前性行为。被害人母亲也证实,事后被害人哭诉其被席某某强暴了。法院认为,双方系恋爱关系,虽已按民间习俗订婚,但并未登记结婚,席某某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法院审理还查明,事发后被害人亲属为了促成被告人、被害人的婚姻,与被告人亲属积极沟通,希望被告人和被害人尽快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同时表示为了减轻被告人家庭的经济压力,部分彩礼可以后补,但双方协商未果。法院认为,虽然事后双方有协商的情节,但不影响认定席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看完以后我又看了一下其他新闻其中就讲了:两人谈了仅仅三个月,就开始订婚,订婚后,双方签署了一纸协议。双方约定,彩礼为18.8万,订婚后,男方先支付女方父母10万,以及一个7.2克戒指。结婚期满一年后,补上剩下的彩礼,并将女方的名字,加在男方父母为其准备的婚房房本上。而协议中还明确标有如中途在结婚前男方有反悔,女方不予返回;女方反悔彩礼及戒指返还。除此以外还有暴力发生以后女方父母还主动联系男方及父母要求房产加名促成结婚。
       不看其他证据比如:一开始楼梯间搂搂抱抱是否代表关系亲密、处女膜完整STR未检出分型。就单单说就算是男方急不可耐实施强奸了,这女的就算是贞洁烈女吗,如果这么贞洁为什么暴力实施开始没有剧烈反抗,既然窗帘都敢点为啥一开始不能踹或者用拳打男方小弟弟,男的这东西如果被打了他想奸也奸不成啊。很多强奸一般都是伴有生命危险的所以女人才不敢,这订婚了男方还不至于用刀危险说不准动,而且不管是协议还是女方录音全程都是以搞男方为主,尤其协议很鲜明男方婚前有反悔彩礼及赠与物品不退。总之男的可能真的是强奸犯,但是女方也绝对有可能是诈骗。
       看了这些案子包括于洋案、杭州案,我真的感谢我媳妇当初没把我送进去不然也是一送一个准,我当初也进行了订婚也有亲热婚前没有实质的性行为但是婚前的亲密行为脱衣服抚摸包括口很正常。
      法律如果不进步,在座的各位男性都是强奸犯只在于女人演不演告不告。以后再玩需谨慎不然起步三年。没有什么是能确定女方是否是愿意的,你嫖娼妓女也是不愿意的